关于举办2009年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事局《2009年三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计划》(明教人〔2009〕20号)文件精神,经三明市教育局同意,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09年暑期继续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各类申报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的对象
凡2009年9月开始需申报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或续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近五年接受继续教育的一、二类学时未达规定要求(详见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事局明教人〔2004〕62号《关于三明市中小学教师实行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与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属于培训对象。
二、办班形式与培训时间
暑期教师岗位培训采用分科编班的组织形式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每期7天,计42学时,培训前另外安排自我研修5天,完成培训班布置的有关学习任务,计30课时。各学科培训班具体办班时间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班要一手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使两者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具体教学内容由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与三明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进行整合设计。
四、报名及入学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及市属学校办公室必须在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落实需要参训人员,并于6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数据(表附件2)传至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传真:8313689,电子邮箱smu009@126.com,联系电话:8313464 13616945373);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在6月25日之前,向学员所在的单位寄发入学通知书;学员必须按照入学通知的要求参加培训。
五、其他
参加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经考核符合要求者,由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给经三明市人事局验印的《三明市干部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继续教育一二类学时计算与登记凭证。
教师参加暑期培训的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附件1:三明市2009年暑期教师岗位培训办班计划
附件2:三明市2009年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三明市2009年暑期教师岗位培训办班计划
|
期序 |
学科 |
办班时间 |
报到时间 |
|
1 |
小学各科 |
7月14日至7月20日 |
7月14日 |
|
2 |
中学语数 |
7月21日至7月27日 |
7月21日 |
|
3 |
中学英语
中学政史 |
7月28日至8月3日 |
7月28日 |
|
4 |
中学物理
中学化学
及其他 |
8月4日至8月10日 |
8月4日 |
附件2
三明市2009年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可以复制,本表应于2009年6月15日前传真到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传真电话:8313689),并将电子版发至smu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