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按照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0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计划>》(明教人〔2010〕39号),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0年暑期继续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各类申报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的对象
凡2010年9月开始需申报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或续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近五年接受继续教育的一、二类学时未达规定要求(详见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事局明教人〔2004〕62号《关于三明市中小学教师实行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与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属于培训对象。
二、办班形式与培训时间
暑期教师岗位培训采用分科编班的组织形式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每期7天,计42学时,培训前另外安排自我研修5天,完成培训班布置的有关学习任务,计30课时,共计72学时。
三、培训内容
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班主要进行教师职业道德、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使两者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具体教学内容由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与三明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进行整合安排。
四、报名及入学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及市属学校在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落实需要参训人员,并于6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数据(表附件)传至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传真:8313689,电子邮箱smu011.126.com,联系电话:15716021961(教育短号793171)、8339464,联系人:康老师、陈老师];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在6月25日之前,向学员所在的单位寄发入学通知书;学员必须按照入学通知的要求参加培训。
五、其他
参加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经考核符合要求者,由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给经三明市人事局验印的《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作为教师继续教育一二类学时计算与登记凭证。
如果当地受训中小学教师人数分别达到60人,我们将在培训教师所属的县(市)办班。并请教育局人事股协调办班事宜。
教师参加暑期培训的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
附件:三明市2010年暑期教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岗位 培训 通知
抄送:三明市人事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5月28日印发
关于举办2010年暑期岗位培训班的通知.doc